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提高佛山市三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依法决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外聘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入库备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聘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入库包组
包组号 | 内容 | 数量 | 要求 | 收费标准文件 | 服务收费 |
1 |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按实际发生数量 | 熟悉对应专项诉讼业务的法律法规,有类似案件的胜诉经验 | 参考《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 | 参考行业收费标准,其中通用类基础价格统一约定为4000元;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只收取4000元的基础费用,免加收诉讼费;5万元以上的诉讼费按收费标准下浮40%为上限价;特殊类通过邀请入库单位磋商另行确定下浮率。 |
二、入库条件
1、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连续正常营业3年以上(含3年),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5人;
2、管理规范:具有律师执业规范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3、业绩条件: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有专项法务顾问合作的经验或案例;
4、合规信誉: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处分等不良信用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报名入库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在5年及以上,且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处分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1、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入库备案申请表;(附件1)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营业3年以上);
3、法人代表证明书;(附件2)
4、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供);(附件3)
5、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5年以上,提供公告当月的前6个月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的证明材料(执业证书复印件),提供公告当月的前6个月内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近3年内承接专项法务顾问业绩,包括不限于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8、近3年内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处分等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附表4)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四、申报方式
1、报名日期: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
2、有意向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请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邮寄或当面提交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21号佛山市三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6室)招采法务部,以当面提交或邮寄方式(须于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资料将不予受理),收件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7-87722233
3、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abcc8896@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外聘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入库备案”。
4、所有申报文件须加盖公章,附件格式文件要求签名的须按要求签名。
五、审核与入库
佛山市三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纳入外聘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库,并在公司网页予以公布后,签订《外聘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框架协议》。附件6
六、服务年限:1年
七、选取方式:
1、通用类的每个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由佛山市三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库内所有单位发出询价邀请,以《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为收费标准下浮,其中基础价格统一约定为4000元;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只收取4000元的基础费用,免加收诉讼费;5万元以上的诉讼费按收费标准下浮40%为上限价,报价最低单位为中选单位。
2、特殊类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由佛山市三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库内擅长该领域的服务单位发出邀请磋商函,报价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为收费标准进行下浮,磋商评分标准和中选方法,根据每个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八、服务费支付方式:
签订合作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50%,余下的50%结合考核结果,在结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如果考核评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支付不得超过合同应付金额的90%;如果评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支付不得超过合同应付金额的80%,且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法律服务单位,暂停参加3次专项诉讼的报价合作。累计2次评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法律服务单位,本年度不再接受该服务单位的报价和合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22233
附件1:外聘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入库备案申请表
附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
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附件5:考核评分表
附件6: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框架协议(模板)